課程簡介

依職訓局規定,目前開始報名,可先填寫報名表

正式報名時間:2011/05/092011/06/06

正式報名手續:

     1.至職訓e網報名。(如下說明)

     2.至本中心補齊資料(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存摺影本、契約書兩張)。

     3.至本中心繳費。

 

備註

政府出錢 讓您來進修
每人至少補助學費80%~
學員自付$1,034/ 政府補助 $4,136 名額有限 敬請把握!!

 

本補助課程以繳費為優先

使用產業人才投資線上報名http://www.etraining.gov.tw/index.html相關功能者,請先至職訓e(http://www.etraining.gov.tw/ )加入會員,成為職訓e網會員後,再至本網站使用相關功能。若以前曾經報名或參訓之學員 ,尚未成為職訓e網會員者,仍需至職訓e網加入會員後,才可至本網站使用相關功能。

 

1.Photoshop簡易實用的繪圖技巧 / 影像編修 / 美化人像照片

2.Photoshop設計圖與商品合成 / 去背技巧 / 遮色片應用

3.Photoshop圖層樣式特效 / GIF動畫設計

4.Photoshop 版面設計準則 / 高階影像後製設計

5.Illustrator 軟體介紹及工具操作-【情人節愛心卡片製作】

6.色彩原理應用與設計作品 色彩心裡感覺 / 原色與混色 / 配色與調合 【萬用卡】

7.Illustrator設計基礎概念 / 美的形式原理 /平面構成原理 應用於設計作品 Patten設計】

8.Illustrator 操作實務 LOGO設計 / 編排設計 Logo設計】

9.Illustrator 操作實務 / DM設計 / 名片、酷卡

10.自創品牌─形象規劃設計 / 圖像設計 轉印錢包

11.創意構想商品化─將設計圖案轉印於T-shirt商品上(成品製作)

12.印刷製作流程─完整的印刷製作流程解說 / 出血線製作及特殊印刷及後加工製作 / 週邊商品設計

 

師資說明

 

徐志揚 老師

經歷: 文藻外語學院 4

專長: 博愛職訓中心平面設計課程講師

高雄醫學大學教育部數位人文計畫-數位設計教學助理(計畫主持人 蓋琦妤助理教授)

 高雄捷運公共藝術競圖設計圖面繪製、設計(計畫主持人 李億勳教授)

 七校研究生海報設計聯展視覺設計

高雄師範大學市民學院數位攝影課程講師國科會計畫研究助理-擬像下的複製與再現(計畫主持人 陳立民教授)

96年教育部中小學資訊融入教學-數位教材設計製作

國立高雄師範大學科技管理研究所網站動畫設計新一代設計獎參展作品[艾薇兒]-導演、攝影,平面設計、電腦繪圖、視覺設計、數位影像、攝影、多媒體設計

 

李冠毅 老師

學歷: 高雄師範大學 視覺傳達設計研究所

經歷: 高雄高工 1

專長: 高英工商教師、文化大學推廣教育部講師、實踐大學推廣教育部講師、巨匠電腦多媒體講師、北訓電腦多媒體、平面設計講師博愛訓練、職訓局講師、高雄高工教師 ,平面設計、網頁設計、多媒體設計、影片剪輯、攝影、基本設計

 

適合對象

 

 

具勞、農、漁保身分,且年滿15歲至65歲之本國籍勞工、在臺之大陸配偶已領有長期居留證或工作證之在職勞工,或外國籍配偶已領有居留證之在職勞工。

 

報名資格 

 

學歷:國中()以上 

年齡:15~ 65

性別:不分 

兵役:不分 

 

報名時需繳交: 

1.身份證正反面影本

2.存摺影本(非靜止戶)

3.契約書兩張

4.報名表

 

備註

 

 

*報名時應先繳全額訓練費用

 

特定全額補助對象:

一、生活扶助戶(低收入戶)中有工作能力者:縣市政府或鄉鎮(區)公所開立之低收入戶身分證明文件或低收入戶卡影本一份,但該證明文件未載明身分證號碼及住址者,應檢附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或戶口名簿影本一份。

二、原住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或全戶戶口名簿影本)一份(須有原住民身分之記載資料)。

三、身心障礙者:身心障礙者手冊正反面影本一份。

四、中高齡(年滿四十五歲至六十五歲之間):身分證正反面影本一份。

五、獨力負擔家計者:

(一)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且獨自扶養在學或無工作能力之直系血親、配偶之直系血親或前配偶之直系血親者: 1.配偶死亡(戶籍謄本)。 2.配偶失蹤,經向警察機關報案協尋,達六個月以上未尋獲(檢附報案紀錄文件)。 3.離婚(戶籍謄本)。 4.受家庭暴力,已提起離婚之訴(訴訟案件)。 5.配偶入獄服刑、因案羈押或依法拘禁(入獄、羈押或拘禁通知文件)。 6.配偶應徵集、召集入營服義務役或替代役(徵集、召集通知文件)。 7.未婚且家庭內無與申請人有事實上夫妻關係之成員(可實地訪視以證明)。 8.配偶身心障礙或罹患重大傷、病致不能工作(醫療機構診斷證明文件)。 9.其他中央主管機關認定或經直轄市、縣(市)政府社政單位轉介之情況特殊需提供協助者(公文或轉介單)。

(二)因原負有法定扶養義務者死亡、失蹤、婚姻、經濟、疾病或法律因素,致無法履行該義務,而獨自扶養在學或無工作能力之直系血親者。

(三)獨自扶養之直系親屬如有年滿十五歲以上至六十五歲者,需檢附其在學證明或無工作能力證明: 1.在學證明:25歲(含)以下仍在國內公立或已立案之私立學校就讀在學證明文件。但不包含就讀空中專科及大學、高級中等以上進修學校、在職班、學分班、僅於夜間或假日上課或遠距教學。 2.無工作能力證明:罹患重大傷、病,經醫療機構診斷必須治療或療養三個月以上之診斷證明文件正本。

六、其他依就業服務法第二十四條規定經中央主管機關認為有必要者:檢附相關主管機關証明文件。

七、因犯罪行為被害死亡者之配偶、直系親屬或其未成年子女之監護人、因犯罪行為被害受重傷者之本人、配偶、直系親屬或其未成年子女之監護人。檢附由財團法人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出具之證明單。

八、更生受保護者:檢附受保護人 (管束)身分證明文件、更生保護人身分證明書

下列人員年滿15歲以上者,有必要促進其就業。(一)執行期滿,或赦免出獄者。 ()假釋、保釋出獄者。 ()保安處分執行完畢,或免其處分之執行者。 ()受少年管訓處分,職行完畢者。 ()依行事訴訟法第253條或軍事審判法第147條,以不起訴為適當,而予以不起訴之處分者。 ()受免除其刑之宣告,或免其刑之執行者。 ()受緩刑之宣告者。 ()在觀護人觀護中之少年。 ()在保護管束執行中者。

 

貼心小提醒:要完成繳費,才算完成整個報名手續唷!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創作者介紹
    創作者 usceeckh 的頭像
    usceeckh

    實踐夢想園地

    usceeckh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